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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B-3是什麽?
EB-3是一個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
和綠卡的法律程序。這是最好的移民方法,因爲它既不需要申請人
投資,對申請人的英語水平也沒有要求(比如,托福、托業考試)。
申請審批通過後,美國移民局將為申請人及其
家人提供綠卡。EB-3移民是爲了緩解美國國內勞動力匮乏,
在美國就業的同時取得永久居留權的一種快速移民方式。
通過EB-3移民到美國的最重要條件是申請人必須獲得美國雇主的雇用。
這個雇主必須是一個可靠的、信譽良好、被國家認可的
美國雇主。EB-3移民的一個優勢是它的申請要求很低,對申請人的受教育程度,最高年齡
,資金數額或投資都沒有要求。
移民EB-3優勢
•無需英語能力證明
•無需高等教育要求
•無需工作經驗
•無需投資
•沒有年齡限制
•無需資產數額
•高成功率
•申請速度快
•一人申請,全家獲得綠卡
•一人申请,全家獲得美國居住權和美國護照
•需有美國雇主雇用,工資合理
•需承諾為美國雇主工作一年
•一年後不必為同一雇主工作
•一年後,可自由選擇為不同雇主工作
•享受美國聯邦和州永久居民所有合法權益
•獲得住房抵押貸款的能力
•上州立大學和學院享有美國居民待遇,而非國際學生收費標準
•可申請信用卡、租賃車,家庭保險,健康保險
•無需攜帶自己國家貨幣, 因爲你在美國工作賺美元
EB-3立法曆史
在1990年,1990年移民法(IMMACT90)
頒佈。 1990移民法對1952年的
移民和國籍法的一些規定做了修正、
從而逐漸形成現有的美國職業移民的5類優先。EB-3指的是第三類優先。
EB-3 移民最重要的條件=
获得美国雇主的雇用。你的雇主必須是
一個可靠的、有信譽的、並被國家認可的雇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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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可以提供大量的工作職位,通過美國勞工部和移民局的審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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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建議每個申請人在選擇移民服務機構時,要非常謹慎,
尤其是小心在加拿大,中東和其他西
歐國家的一些機構。他們試圖通過漢堡王,必勝客來吸引客戶。
這些機構沒有法律顧問。他們聲稱
與律師事務所和職業介紹機構有合作關係,
申請100%成功。但這些都是虛假的謊言。
因此,申請者務必小心,不要上當受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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